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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公告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2 17:15:15  浏览:973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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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发布《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公告

为了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其修正案规定的义务,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73号)的有关规定,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制定了《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现予以公告。

附件: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 

环境保护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

类 别
物     质
异构体数目
ODP值*
备  注

代 码
化学式
化 学 名 称

第一类全氯氟烃
(又称氯氟化碳)
CFC-11
CFCl3
三氯一氟甲烷
 
 
主要用途为制冷剂、发泡剂、清洗剂等。按《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除特殊用途外,全面禁止生产和使用。

CFC-12
CF2Cl2
二氯二氟甲烷
 
1

CFC-113
C2F3Cl3
1,1,2-三氯-1,2,2-三氟乙烷
 
0.8

CFC-114
C2F4Cl2
1,2-二氯-1,1,2,2,-四氟乙烷
 
1

CFC-115
C2F5Cl
一氯五氟乙烷
 
0.6

CFC-13
CF3Cl
一氯三氟甲烷
 
1

CFC-111
C2FCl5
五氯一氟乙烷
 
1

CFC-112
C2F2Cl4
四氯二氟乙烷
 
1

CFC-211
C3FCl7
七氯一氟丙烷
 
1

CFC-212
C3F2Cl6
六氯二氟丙烷
 
1

第一类全氯氟烃
(又称氯氟化碳)
CFC-213
C3F3Cl5
五氯三氟丙烷
 
1
主要用途为制冷剂、发泡剂、清洗剂等。按《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除特殊用途外,全面禁止生产和使用。

CFC-214
C3F4Cl4
四氯四氟丙烷
 
1

CFC-215
C3F5Cl3
三氯五氟丙烷
 
1

CFC-216
C3F6Cl2
二氯六氟丙烷
 
1

CFC-217
C3F7Cl
一氯七氟丙烷
 
1

第二类哈龙
(哈龙-1211)
CF2BrCl
一溴一氯二氟甲烷
 
3
主要用途为灭火剂。按《议定书》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除特殊用途外,全面禁止生产和使用。

(哈龙-1301)
CF3Br
一溴三氟甲烷
 
10

(哈龙-2402)
C2F4Br2
二溴四氟乙烷
 
6

第三类四氯化碳
 
CCl4
四氯化碳
 
1.1
主要用途为加工助剂、清洗剂和试剂等。按《议定书》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除特殊用途外,全面禁止生产和使用。

第四类甲基氯仿
 
**C2H3Cl3
1,1,1-三氯乙烷(非1,1,2- 三氯乙烷)又称甲基氯仿
 
0.1
主要用途为清洗剂、溶剂。按《议定书》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除特殊用途外,全面禁止生产和使用。

第五类含氢氯氟烃
(HCFC-21)
CHFCl2
二氯一氟甲烷
1
0.04
主要用途为制冷剂、发泡剂、灭火剂、清洗剂、气雾剂等。按照《议定书》最新的调整案规定,2013年生产和使用分别冻结在2009和2010年两年平均水平,2015年在冻结水平上削减10%,2020年削减35%,2025年削减67.5%,2030年实现除维修和特殊用途以外的完全淘汰。

(HCFC-22)
CHF2Cl
一氯二氟甲烷
1
0.055

(HCFC-31)
CH2FCl
一氯一氟甲烷
1
0.02

(HCFC-121)
C2HFCl4
四氯一氟乙烷
2
0.01-0.04

(HCFC-122)
C2HF2Cl3
三氯二氟乙烷
3
0.02-0.08

(HCFC-123)
C2HF3Cl2
二氯三氟乙烷
3
0.02-0.06

(HCFC-123)
CHCl2CF3
1,1-二氯-2,2,2-三氟乙烷
-
0.02

(HCFC-124)
C2HF4Cl
一氯四氟乙烷
2
0.02-0.04

(HCFC-124)
CHFClCF3
1-氯-1,2,2,2-四氟乙烷
-
0.022

(HCFC-131)
C2H2FCl3
三氯一氟乙烷
3
0.007-0.05

(HCFC-132)
C2H2F2Cl2
二氯二氟乙烷
4
0.008-0.05

(HCFC-133)
C2H2F3Cl
一氯三氟乙烷
3
0.02-0.06

(HCFC-141)
C2H3FCl2
二氯一氟乙烷
3
0.005-0.07

(HCFC-141b)
CH3CFCl2
1,1-二氯-1-氟乙烷
-
0.01

第五类含氢氯氟烃
(HCFC-142)
C2H3F2Cl
一氯二氟乙烷
3
0.008-0.07
主要用途为制冷剂、发泡剂、灭火剂、清洗剂、气雾剂等。按照《议定书》最新的调整案规定,2013年生产和使用分别冻结在2009和2010年两年平均水平,2015年在冻结水平上削减10%,2020年削减35%,2025年削减67.5%,2030年实现除维修和特殊用途以外的完全淘汰。

(HCFC-142b)
CH3CF2Cl
1-氯-1,1-二氟乙烷
-
0.065

(HCFC-151)
C2H4FCl
一氯一氟乙烷
2
0.003-0.005

(HCFC-221)
C3HFCl6
六氯一氟丙烷
5
0.015-0.07

(HCFC-222)
C3HF2Cl5
五氯二氟丙烷
9
0.01-0.09

(HCFC-223)
C3HF3Cl4
四氯三氟丙烷
12
0.01-0.08

(HCFC-224)
C3HF4Cl3
三氯四氟丙烷
12
0.01-0.09

(HCFC-225)
C3HF5Cl2
二氯五氟丙烷
9
0.02-0.07

(HCFC-225ca)
CF3CF2CHCl2
1,1-二氯-2,2,3,3,3-五氟丙烷
-
0.025

(HCFC-225cb)
CF2ClCF2CHClF
1,3-二氯-1,1,2,2,3-五氟丙烷
-
0.033

(HCFC-226)
C3HF6Cl
一氯六氟丙烷
5
0.02-0.10

(HCFC-231)
C3H2FCl5
五氯一氟丙烷
9
0.05-0.09

(HCFC-232)
C3H2F2Cl4
四氯二氟丙烷
16
0.008-0.10

(HCFC-233)
C3H2F3Cl3
三氯三氟丙烷
18
0.007-0.23

第五类含氢氯氟烃
(HCFC-234)
C3H2F4Cl2
二氯四氟丙烷
16
0.01-0.28
主要用途为制冷剂、发泡剂、灭火剂、清洗剂、气雾剂等。按照《议定书》最新的调整案规定,2013年生产和使用分别冻结在2009和2010年两年平均水平,2015年在冻结水平上削减10%,2020年削减35%,2025年削减67.5%,2030年实现除维修和特殊用途以外的完全淘汰。

(HCFC-235)
C3H2F5Cl
一氯五氟丙烷
9
0.03-0.52

(HCFC-241)
C3H3FCl4
四氯一氟丙烷
12
0.004-0.09

(HCFC-242)
C3H3F2Cl3
三氯二氟丙烷
18
0.005-0.13

(HCFC-243)
C3H3F3Cl2
二氯三氟丙烷
18
0.007-0.12

(HCFC-244)
C3H3F4Cl
一氯四氟丙烷
12
0.009-0.14

(HCFC-251)
C3H4FCl3
三氯一氟丙烷
12
0.001-0.01

(HCFC-252)
C3H4F2Cl2
二氯二氟丙烷
16
0.005-0.04

(HCFC-253)
C3H4F3Cl
一氯三氟丙烷
12
0.003-0.03

(HCFC-261)
C3H5FCl2
二氯一氟丙烷
9
0.002-0.02

(HCFC-262)
C3H5F2Cl
一氯二氟丙烷
9
0.002-0.02

(HCFC-271)
C3H6FCl
一氯一氟丙烷
5
0.001-0.03

第六类含氢溴氟烃
 
CHFBr2
二溴一氟甲烷
1
1
按照《议定书》及相关修正案规定,禁止生产和使用。

 
CHF2Br
一溴二氟甲烷
1
0.74

第六类含氢溴氟烃
 
CH2FBr
一溴一氟甲烷
1
0.73
按照《议定书》及相关修正案规定,禁止生产和使用。

 
C2HFBr4
四溴一氟乙烷
2
0.3-0.8

 
C2HF2Br3
三溴二氟乙烷
3
0.5-1.8

 
C2HF3Br2
二溴三氟乙烷
3
0.4-1.6

 
C2HF4Br
一溴四氟乙烷
2
0.7-1.2

 
C2H2FBr3
三溴一氟乙烷
3
0.1-1.1

 
C2H2F2Br2
二溴二氟乙烷
4
0.2-1.5

 
C2H2F3Br
一溴三氟乙烷
3
0.7-1.6

 
C2H3FBr2
二溴一氟乙烷
3
0.1-1.7

 
C2H3F2Br
一溴二氟乙烷
3
0.2-1.1

 
C2H4FBr
一溴一氟乙烷
2
0.07-0.1

 
C3HFBr6
六溴一氟丙烷
5
0.3-1.5

 
C3HF2Br5
五溴二氟丙烷
9
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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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


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在组织起草工作时,注意以下问题:

一、按照《行政许可法》、《立法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严格遵守有关立法权限规定,防止违规设定行政许可,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二、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认真做好规章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等组织起草工作。

三、报请局长办公会审议发布的部门规章,必须在计划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

四、2012年度规章制定计划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法规性文件,仅规范总局本级内部事务的法规性文件原则上不列入计划。

各单位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如有必须调整的项目,请及时与政策法规司联系。



办 公 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度规章制定计划



一、2012年以总局名义发布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共10项)





序号
名 称
起草单位
完成时间

1
体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修订)
办公厅
2012.6

2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修订)
青少司
2012.5

3
关于加强新时期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
青少司
2012.12

4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管理办法
经济司
2012.6

5
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申办暂行办法
经济司
2012.6

6
关于加强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经济司
2012.12

7
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办法
科教司
2012.6

8
国家体育总局重点实验室评估办法
科教司
2012.12

9
国家体育总局系统微博(自媒体)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宣传司
2012.4

10
航空体育竞赛管理办法
航电模中心
2012.12








二、2012年调研,2013年出台项目(共7项)





序号
名 称
起草单位

1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修订)
群体司

2
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实施意见
青少司

3
业余训练教练员管理办法
青少司

4
全国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
青少司

5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
青少司

6
全民健身站点规范办法
社体中心

7
近现代体育文物征集管理办法(修订)
文化中心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非法营运行为实施委托行政执法的规定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非法营运行为实施委托行政执法的规定》已经市政府四届一○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许宗衡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非法营运行为实施委托行政执法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保障行政机关合法、有效实施行政执法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机关(以下简称委托机关)可以依法委托深圳市公安机关(以下简称受委托机关)对下列非法营运行为实施行政执法:
  (一)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包括客运经营和货物运输经营);
  (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三)无出租车营运牌照、道路运输证的小轿车及微型汽车从事载客业务的;
  (四)非出租车擅自安装出租车牌号、顶灯、计价表等标识和设施假冒出租车的;
  (五)外地出租车空车驶入特区内;外地出租车从事起、终点在特区范围内的载客业务;外地出租车不按照规定的道路交通限定区域、路线行驶;外地出租车在规定的场站以外搭载回程乘客的;
  (六)没有绿色出租车经营权而擅自从事载客营运业务的;
  (七)摩托车违法从事载客业务的;
  (八)市政府决定实施委托行政执法的其他事项。
  前款所列委托事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其性质、行为表现、处罚方式等予以修改的,根据修改后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第二条所称的“行政执法”包括行政检查、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有关物品的处理等。
  第四条 受委托机关应当在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
  受委托机关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执法。
  第五条 委托机关依法对受委托机关实施的有关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有关行政执法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委托机关与受委托机关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协议。该协议应当载明委托机关和受委托机关的名称、委托依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委托时间、法律责任等内容。
  第七条 委托机关与受委托机关应当将本规定的委托执法事项等内容向社会公告。
  第八条 委托机关和受委托机关应当加强执法协作、配合,互通执法信息,协调解决执法中发生的问题。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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