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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6 18:50:20  浏览:964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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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设部


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市[2007]13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了加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我部制定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与本标准不符的,以本标准为准。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三个序列。综合资质只设甲级。专业资质原则上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并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14个专业工程类别(附表2);除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四个专业工程类别设丙级资质外,其它专业工程类别不设丙级资质。事务所不分等级。

  一、资质标准

  (一)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二)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2、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3、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档案管理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三)事务所资质标准

  1、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书面合作协议书。

  2、合伙人中有不少于3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合伙人均有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经历。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档案管理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二、业务范围

  (一)综合资质

  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以及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二)专业甲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以及相应类别建设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三)专业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含二级)以下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四)专业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五)事务所资质

  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监理业务除外。



附表 1

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

(单位:人)

序号 工程类别 甲级 乙级 丙级
1 房屋建筑工程 15 10 5
2 冶炼工程 15 10  
3 矿山工程 20 12  
4 化工石油工程 15 10  
5 水利水电工程 20 12 5
6 电力工程 15 10  
7 农林工程 15 10  
8 铁路工程 23 14  
9 公路工程 20 12 5
10 港口与航道工程 20 12  
11 航天航空工程 20 12  
12 通信工程 20 12  
13 市政公用工程 15 10 5
14 机电安装工程 15 10  

注:表中各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是指企业取得本专业工程类别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


附 件: 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

http://www.cin.gov.cn/zcfg/jswj/jzsc/200706/P02007060159066832776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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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控制期货市场风险、严厉打击操纵市场行为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控制期货市场风险、严厉打击操纵市场行为的通知

1995年10月24日  证监发字[1995]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期货监管部门、各期货交易所:

  近来,部分期货交易品种交易异常活跃,出现过度投机态势。一些会员和客户为了牟取暴利,蓄意违规,联手操纵市场,进行疯狂的投机活动甚至金额犯罪活动。有的期货交易所为利益所驱动,不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三令五申的规定和章程规则,对此类现象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甚至放松管理,变相放纵,屡屡造成市场风险难以控制的局面。这些蓄意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期货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期货市场的生存基础。为了进一步控制期货市场风险,严厉打击操纵市场的行为,经研究决定:

  一、各期货交易所必须严格控制市场持仓总量。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各期货交易所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结合本交易所的具体情况,制定交易活跃品种的市场持仓总量控制线,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公布实行。对超过市场持仓总量控制线的新开仓部分,必须追加收取成交金额50%以上的交易保证金。

  二、禁止T十0结算,即各期货交易所不得允许会员单位用当日乎仓后清退的保证金和平仓盈利于同一交易日开新仓。仍实行T十0结算的明货交易所,应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改变结算方式。

  三、从新推出的合约月份起,除确需进行实物交割的套期保值头寸外,各交易所一律不得允许会员单位利用仓单抵押代为支付交易保证金。

  四、除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期货经纪公司外,任何机构一律不得从事期货二级代理业务,对违反者按超范围经营根据有关法律给予严厉处罚。凡接受此类机构二级代理业务的交易所会员,中国证监会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责令交易所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吊销其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许可,并对主要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

  五、各交易所要严肃查处超量待仓、垄断市场和联手操纵市场的行为。对于涉及此类行为的交易所会员,中国证监会按有关规定没收其非法所得,进行罚款,责令交易所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吊销其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许可证。对涉及此类行为的客户,中国证监会没收其非法所得,给予罚款,通报各交易所和会员单位,禁止其进人期货市场。

  六、对监管不力、不能有效防范操纵市场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将追究交易所理事长和总裁的领导责任,责令交易所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报国务院批准取消其试点资格。

  七、各期货交易所要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颁布的各项措施和制度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查工作,不符合规定或者没有达到要求的,要立即进行改正,并将自查和改正的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凡不改正的,一经核实,中国证监会将责令其停业整顿,并追究交易所理事长和总裁的领导责任。停业整顿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报国务院批准取消其试点资格。

  为了确保期货市场试点工作正常进行,各期货交易所要以市场大局为重,切实抓好市场风险控制,坚决与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作不懈的斗争。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出售淫秽物品如何计算追溯期限问题的电话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出售淫秽物品如何计算追溯期限问题的电话答复
1991年8月21日,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法研〔1991〕30号《关于出售淫秽物品如何计算追溯期限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原则上同意你院的意见。
一、行为人“将淫秽物品出售他人后”,应当视为其违法行为已经终了。“致使淫秽物品接连不断地在社会上转卖、复制、传播”,只能作为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即所造成的后果)来考虑,而不能视为连续或继续状态。
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只要超过法定追溯期限,即不能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此复

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出售淫秽物品如何计算追溯期限问题的请示 川法研〔1991〕30号
最高人民法院:
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将淫秽物品出售他人后,致使淫秽物品接连不断地在社会上转卖、复制、传播,对行为人如何确定追溯期限的问题,我们与公安机关认识不一致,现请示如下:
公安机关认为,行为人将淫秽物品出售后,淫秽物品继续在社会上转卖、复制、传播,应视为行为人出售淫秽物品处于继续状态。公安机关查获时,无论是否超过六个月,都可对最初出售淫秽物品的行为人进行处罚。这样有利于同这种毒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我们认为,行为人将淫秽物品一经出售,违法行为即告终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其追溯期限应从出售之日起计算,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所谓继续状态是指行为人直接实施的出卖淫秽物品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而不是行为人出售造成的后果延续。
如何计算为当,请批示。
199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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